本文目录一览:
- 1、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的组织名单
- 2、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还能变更吗?
- 3、什么是民间借贷行为,哪些属于无效借贷行为?
- 4、盗窃车辆后发生事故谁来赔偿,谁赔偿盗窃车辆后发生的事故?
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的组织名单
地方社会组织名单包括了各个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的代表性团体,涵盖了广泛领域和功能。
近期,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被授予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去年,民政部下发 《关于开展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面向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此项活动每五年举行一次。
民政部公布的十个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在网络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有网友表示,自己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些组织是非法的。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名单,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其中包括了中国志愿者协会,中国文化建设委员会,中国党史研究会等。
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还能变更吗?
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一般是不能变更的。【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就不能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共有财产了,因为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除非超过一年以后自己才知道。
不认可,会被驳回。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它当然是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一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或者撤销达成一致意见,则只有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可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协议离婚的时候一般是由离婚夫妻自由协商约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说这种情况下对财产的处理是相对平等的,但不一定就是公平的。
什么是民间借贷行为,哪些属于无效借贷行为?
1、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无效的民间借贷,如果是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如果是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3、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4、民间借贷是指由个人之间进行的借贷活动,不包括金融机构参与的借贷行为。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借款数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事项。至于民间借贷是否违法,这需要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来区分。在一些地方,民间借贷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盗窃车辆后发生事故谁来赔偿,谁赔偿盗窃车辆后发生的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肇事人承担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被盗车辆肇事车辆所有人一般不担责,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盗窃车辆后发生事故谁来赔偿:驾驶盗窃车辆的情形下,肇事人为民事赔偿主体。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52条规定。盗抢、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盗窃者与机动车使用者需承担连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的保险公司也有可能在法定范围内发挥作用。他们可以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紧急抢救费用。但同时,保险公司有权向事故的真正责任人追偿这部分垫付款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盗窃人跟使用机动车的人不是一个人的话,属于该车辆责任的,由盗窃人跟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是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可以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垫付之后,可以向盗窃人追偿。